中門組通〔2016〕1號
為安全有序舉辦第七屆中國(永康)國際門業博覽會各項活動,積極營造平安和諧的展會秩序和氛圍,現就規范本屆博覽會期間廣告宣傳等各項活動秩序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未經允許,嚴禁視頻廣告播放車輛、車體廣告車輛、大型貨車、大型客車等各類社會車輛進入永康國際會展中心區域及周邊道路(五湖路、五洲路、金都路),否則將嚴格依法予以強制拖離和處罰,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及后果由車輛所有人(或使用人)承擔。
二、確因載貨需要經批準進入永康國際會展中心區域的各類社會車輛,須按要求在指定區域依位停放,服從場館管理人員指揮并在規定時限內駛離。違反上述規定的,將強制拖移,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及后果由車輛所有人(或使用人)承擔。
三、嚴禁在永康國際會展中心區域及周邊道路(五湖路、五洲路、金都路、花園大道)兩側設置、粘貼、發布任何形式的廣告,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攤點。
四、嚴禁在永康國際會展中心及周邊地帶的空中區域發布動力傘、遙控飛行器等任何形式的飛行物廣告。
五、嚴禁在永康國際會展中心及周邊道路設置營業性、展示性的臨時展位。
六、嚴禁在永康國際會展中心區域內開展舉牌游行、喊口號、卡通人物巡游、奇裝異服巡游、動物巡游等形式的宣傳活動。
七、嚴禁在永康國際會展中心區域內(包括展位內)開展高分貝、高噪音的廣告宣傳活動(如走秀、樂隊表演、抽獎等),不聽勸阻的將對展位采取斷電及取消參展資格等措施。
八、嚴禁在永康國際會展中心區域內開展任何不具備安全、隔音條件的展品演示活動。如開展展品演示的,須在特制的安全、隔音的演示柜中進行。對永康國際會展中心區域內噪音超過60分貝且設置單位不聽勸阻的噪音源設備設施,將采取斷電等措施。
九、參展企業邀請明星等公眾人員參加宣傳活動的,須自行承擔相關安保責任,并提前將活動時間、進出場路線和活動內容報組委會批準。
十、嚴禁攜帶打火機等火源器具進入永康國際會展中心展館(廳)內,嚴禁在永康國際會展中心展館(廳)內吸煙。
請社會各界企業和個人認真遵照執行上述規定,否則將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依法予以處理,并視情取消其參展參觀今后舉辦的中國五金博覽會、中國(永康)國際門業博覽會的資格。
特此通告。
第七屆中國(永康)國際門業博覽會組委會
2016年5月12日